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今年,中秋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9月13日—15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要求:1、各单位、各学校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不准集体外出旅游,有事及时上报。
2、各单位、各学校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工作,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师生及校舍安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置,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中秋假期。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