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农历端午当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二、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放假,不得提前、推后或延长放假时间。
2、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民族传统教育和经典诵读活动。
3、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假期交通安全、饮食卫生、防火、防触电、防挤踏等安全教育工作。
4、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保卫工作。
二00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