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临颍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职[2008]19号)的精神,为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赋分办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赋分,按照新修订的《临颍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修订<临颍县教育系统推荐评审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办法(试行)>》(临教体[2009]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教学效果奖赋分。以各单位上报人事股备案的获奖名单为准,并附教学效果获奖证书,没有备案的不能赋分。
二、时间安排
中学高级:10月18日至10月24日组织证书、证件公示和积分排名,10月25日上午10点前报送中高排名顺序。
中一、小高:10月22日至10月28日组织证书、证件公示和积分排名(各单位不准提前给中一、小高排名),10月29日上午10点上报中一、小高排名顺序。
初级职称:11月15日以前报送材料。
三、申报程序
1、成立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委员会。层层宣传,加强对职称工作的领导。
2、公示。对所有申报者的证书、证件在各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各学校公示;对参评人员进行积分排序和公示,公示地点为所有参评人员所在学校和乡镇中心校,积分排序结果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3、上报排序。呈报排序时需上交本人参与积分排名时的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参加积分排名的获奖证书,由申报者酌情上报。
4、确定申报人员。
四、有关纪律
1、假证书、证件一票否决。市、县级获奖证书由中心校或县直学校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证盖章。省级以上(指省厅级以上,不含教育厅和其它部门联合表彰的,不含省厅机关处室表彰的)获奖证书先由乡镇中心校或县直学校验证,证书属实的中心校、县直学校盖章签字后,暂参加积分,待申报材料报教体局后,由教体局组织人事、教研、纪检监察等有关股室组织验证,发现有假证书,三年之内不准申报。
各单位务必将参评的省厅以上获奖证书统一登记造册,交评审材料时,一并报教体局。
2、职称参评人员必须在编制所在单位参评,任何单位不能为非本单位在编人员办理职称申报手续。
3、坚决杜绝搭车收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晋升职称为名,收取其它费用(收费标准一律公示)。
二○○九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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