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做好2009—2010学年上学期期末和寒假期间的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丰富多彩、愉快充实的寒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校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放假安排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10年2月5日(农历腊月二十二)放寒假,2010年3月2日(农历正月十七)开学,任何学校不准推迟放假、提前开学。请据此安排好放假之前的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和期末总结等有关工作。
二、扎实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稳定工作,要将师生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学生离校前,各校均要采取有效形式,开展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触电、防交通事故、防楼梯踩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掌握煤气、电器等安全使用和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知识,增强防火、防盗、防骗、防中毒、防烟花爆竹炸伤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谨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校信通等宣传途径,把放假时间安排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每位学生的家长,营造浓厚的“说安全、重安全、保安全”的社会氛围,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愉快的假期。
三、集中开展法制、道德教育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假前,要普遍对中小学生开展一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影响,不参加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不进营业性歌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杜绝不良嗜好,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不看有淫秽、恐怖等不健康内容的书刊、图像;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远离网吧、文明上网,不登录不良网站,不浏览、不传播低俗信息;教育学生在假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践行家庭美德,做文明的传播使者。
各学校要紧紧抓住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与有关部门及学生家庭之间的协调、沟通,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大力开展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活动
各学校要积极利用寒假,继续开展“诵读中华经典文化、过中华民族传统节”活动,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要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基础上,给学生安排一定量的“经典诵读”任务。要引导学生学习文明健康的生活技能,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讲礼仪,讲诚信,讲节俭,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感受和传承春节文化,过好中华民族传统节日。
五、加强领导,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寒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严禁组织中小学生上新课或补课。教体局将对各中小学规范办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一旦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六、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各学校要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
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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