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为全面深入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要求,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响应机制,促进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活动主题和目的
活动主题: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
活动目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技能,创建安全环境,使学校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乐园。
三、活动时间
2010年3月2日 — 3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健全和完善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目标责任制。要根据新学期学校安全状况更新和完善安全制度,做到制度上墙,人人皆知。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达到人人都重视安全。对于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和时段,如楼梯、寝室、校门口、上学放学、课间活动、大型集会等要派专人负责,确保不留安全死角。
(二)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一是上好开学第一节,开学第一节课各任课教师在班主任的统一协调下分别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火灾、防踩踏、防触电、防中毒、防疫病、防地震、防雷击和防绑架、防诈骗、防拐卖等安全知识教育。教师要根据分工认真备课,写好教案,保证学生在开学后受到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二是进行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教育师生遵守交通法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自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文明出行,安全出行。三是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上好法制教育课,对学生进行遵守法律法规、防止校园暴力等法制教育,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可根据情况有选择性的进行火灾逃生技能演练、防地震等自然灾害逃生疏散演练、交通事故自我救助演练、防溺水技能演练、疫情和食物中毒应急演练等安全演练,增强师生的安全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校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指挥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教育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目标,抓好落实
各学校要精心制定切合本校实际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活动,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加强检查督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长效保障机制。
(三)及时沟通信息,加强监督检查
各乡镇中心校和各学校要做到协调统一,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乡镇各学校要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及时上报中心校。 2010年4月6日前 ,各乡镇中心校和县直各学校将“安全教育月”的总结材料报送教体局基础教育股。活动期间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应付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