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漯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漯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漯教电〔2010〕1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紧贯彻落实,确保全县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好教育的安全稳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内 部 明 电
发往 签发:章光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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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特急 部门号 漯教电〔2010〕15号 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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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 河 市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体(科)局、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各学校: 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不发生安全事故,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最大程度保护好在校师生的安全以及校园财产不受到损失,对今后及近期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党政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站在讲政治、顾大局和切实维护好校园及周边安 |
全的政治高度上,切合实际落实学校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学校勿存侥幸心理,要从柳江市的校园安全事故吸取教训,教育学生和教职工在学习和生活中,加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牢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
二、开展专项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漯教办〔2010〕211号)和《漯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秋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漯教办〔2010〕298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立即开展一次专项的校园各类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特别是对农村学校的校舍要一间一间的拉网式排查,进行登记造册和排出险情,切实消除校舍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排查工作以自查自纠为主,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技术指导,务求实效。市教育局将对县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排查整改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对发现的问题,在教育系统内进行及时通报。因为排查整改不彻底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
今年“中小学安全教育月”的各项活动已经结束,但是,安全教育要常抓不懈,要把安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要通过讲解身边案例、应急演练等形式将安全教育月的成效进行更深更广的拓展。广大师生要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仅要会运用掌握的安全知识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还要利用“小手拉大手”的活动,提醒家人少受伤害、宣传社会减少伤害,使校园安全教育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效果。
四、认真落实各种安全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和主要领导、带班领导的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并及时上报处理进展情况。对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的,将视情节轻重和事故后果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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