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通知
临颍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临教体〔2010〕183号
临颍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
冬春季节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为切实做好近期学校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临颍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临安[2010]15号)精神,教体局决定从今年11月25日到2011年3月5日,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校安全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完善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塞,整修陈旧老化及私拉乱扯电路。
2、校舍、设施安全。D级危房一律封闭停用,限期拆除。其他有隐患校舍一时无法停用的,采取相应监控措施,密切监控。保证厕所、围墙、餐厅、餐棚、车棚、楼梯栏杆、体育器材等其他设施牢固无隐患。
3、饮食卫生安全。学校食堂、小卖部持证经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食品、原料购买、加工、贮存、销售等各环节符合有关规定。
4、幼儿园接送车辆。保证幼儿园接送车辆车况良好、手续齐全。对不合格车辆及时报告乡镇政府予以处理。
5、防煤气中毒。凡用煤取暖的教室,一律加装通风、排烟设施。
6、安全值班。学校要制定门卫值班、校园值班、夜间值班、寝室、楼梯等重点部位值班、节假日值班等各项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不留空档,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7、应急救援。各级各类学校要分别制定规范的防火、食物中毒等各项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存档备查,并根据预案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8、安全教育。学校要利用集会、班会、黑板报等形式集中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防滑冰溺水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集中整治的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11月25日——12月5日)
各级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张挂标语横幅、办宣传栏、集会演讲、开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师生对“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的认识,为活动顺利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12月6日——15日)
组织发动广大教职工,深入排查本校、本班、本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发现问题要当场解决,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限期解决。各单位自查情况(含已整改隐患和未整改隐患)要于12月13日前报县教体局督导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10年12月16日——2011年2月15日)
县教体局在各乡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隐患,建立工作台帐,进行集中整治。
第四阶段:监督检查。
县安委会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由分管县长带队进行督查。
分两个阶段:1、12月5日—20日。督查各级各部门部署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情况。2、2011年1月中旬—春节前。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及春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2011年2月28日——3月5日)
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教体局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落后单位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对学校安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隐患整改等各阶段工作。如县政府监督检查发现有对集中整治工作不重视、宣传发动不到位、检查督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学校 安全百日整治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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